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兑水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丙溴磷和氯氰菊酯的混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以杀死棉花上的棉铃虫幼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应与非有机磷类和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开启包装及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毒面具,作好安全防护,避免吸入药液、溅入眼睛或损伤皮肤。施药时不可进食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苜蓿和高粱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果园中禁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以丙溴磷中毒为主,应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若判断以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