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三化螟卵孵化高峰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10天用药一次,每季作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拒食、杀卵等作用,它能阻止害虫神经细胞接点在中枢神经中的传递,使害虫麻痹。用于防治水稻三化螟,宜在卵孵化高峰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施药人员都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袜等防护用品,施药后用肥皂洗净全身。皮肤或眼睛溅药应立刻用清水冲洗。
3.本品对蜜蜂、家蚕毒性较高,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
4.浓度高时,对水稻幼苗敏感,不要在高温时使用。
5.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不得在水域或池塘清洗施药器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等,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表现出来。药液溅入眼睛或沾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将病人送往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反复洗胃,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并立即就医。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一次未用完的要继续密封包装保存,包装物要及时处理,深埋或焚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