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对与飞虱2-3令若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药2次。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死亡。可杀死水稻作物上的飞虱。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南方14天、北方2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皿。3.某些水稻品种如农工73对速灭威敏感,慎用。应在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过高。4.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影响药效。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的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葡萄醛酸内酯及胆碱解毒,但不能用解磷定等肟类解毒药。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