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均匀喷雾,每亩兑水50公斤左右,对准水稻基部喷雾,虫量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氨基甲酸酯与噻二嗪昆虫生长调节剂配制而成,主要通过触杀和抑制昆虫蜕皮作用方式,干扰新陈代谢,在推荐的使用浓度内对作物安全,对水稻飞虱的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6. 本品对白菜、萝卜、薯类作物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如药液溅于皮肤,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药液溅于眼内或喷药过程感到不适,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意外摄入,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如确定异丙威中毒可用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