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始盛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配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击倒速度较快,是防治菜青虫的有效药剂。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小油菜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3次;萝卜7天,3次;甘蓝7天,3次。
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得与强酸和强碱性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本产品。
6.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合理轮换使用,以防止抗性的产生。
7.喷雾时,避免飘移到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作物上.
8.用过的包装请妥善处理,不得挪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四肢发抖等。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速携标签就医治疗。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如以辛硫磷中毒为主,则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以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则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热源火源,远离儿童,加锁保存,禁止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