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施药 |
产品性能 | 该产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与有机磷类混配杀虫杀螨剂,无内吸、熏蒸作用,击倒速度较快,残效期较短,对虫卵也有一定的防治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苹果树山楂红蜘蛛、黄蚜、桃小食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苹果树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甲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应洗胃,但不能催吐(洗胃时注意保护食道和气管)。如判断辛硫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解毒剂为阿托品或解磷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