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稻水象甲应以成虫期预防为主,一般在移栽后分蘖初期,对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敌敌畏与马拉硫磷两种原药复配而成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水稻稻水象甲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
3、本品对高粱、月季花等易产生药害,应按登记作物使用。
4、为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12小时表现出来。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