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不宜在强阳光下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2.于若蚜盛发期开始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系高效内吸性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小麦芽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作物收获前21天内停止用药,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用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接触皮肤,马上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