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害螨发生初期,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开始施药;用药次数应根据当地用药习惯及害螨发生情况而定。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属昆虫神经性毒剂,对抗性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体内神经传导,阻断神经末梢与肌肉的联系,使昆虫麻痹、拒食而死亡。防治苹果树红蜘蛛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如药液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沾染皮肤,应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并立即送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