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幼虫发生盛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马拉硫磷乳油是非内吸杀虫剂,有较好的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防治十字花科蔬菜黄条跳甲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甘蓝、萝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3次。
2、制剂易燃,注意防火。
3、施药的田块周围做上标记,10天内不让牲畜进入。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避免污染水源。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头痛、头昏、恶心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 、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