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该药于播种时随沟撒施。本品见光易分解,最好在傍晚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对鳞翅目害虫的幼虫很有效。用于防治花生地下害虫,效果较好。本品作用机制为胆碱酯酶抑制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花生上安全间隔期42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失效。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见光易分解,在运输,保存和使用中均须注意。(4)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如皮肤有刺痒,可用肥皂水洗涤。(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本品对人,畜,鱼内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个人防护,用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并更衣。对鸟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7)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作物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勿食者应立即携此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剂可用阿托品,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