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稻飞虱发生为害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透彻,虫害严重时,可以连续用药2次,用药间隔期7天左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熏蒸、胃毒和触杀作用。作用于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能够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桑园的影响。
3、本品不宜与碱性药剂配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抽烟。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鱼等到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中毒后潜伏期短,发病快,病情危重,常见有昏迷、抽搐和肺水肿,甚至不出现典型有机磷中毒症状即陷于昏迷,数十分钟内死亡。口服者消化道刺激症状明显,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下降,但与中毒程度不相平行,可造成心、肝、肾和胰腺损害。皮肤污染后应速用碱性液体或清水冲洗。误服者迅速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治疗以阿托品为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