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抛秧后10天(稗草1-1.5叶期),水稻移栽后8-12天,均直接施用。用药后田间应保持3-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可直接均匀抛撒于田间水层表面,遇水迅速扩散,使有效成分均匀分布,通过与靶标接触吸收传导,达到防治目的,施药者可不必下田,使用方便、省力,工效高,而且避免了药剂对器械的污染,可有效防除水稻抛秧田、移栽田中的稗草、鸭舌草、牛毛毡、异形莎草、节节高、矮慈菇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人畜低毒,但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等。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并用清水漱口。
2、本品对鱼、蜜蜂、家蚕毒性高,避免污染水源,鱼塘、虾塘附近慎用。严禁蜜蜂活动区域使用,采桑期间应避免在桑园和蚕室附近使用,注意避免药液飘移污染蚕室及桑园。严禁鸡等禽类进入用药区域。
3、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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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宜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过程中严防重压和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