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在卵孵盛期至低龄若虫期施用效果最佳,施药时用足水量,均匀喷于作物叶片两面,确保防治效果。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杀虫剂,触杀作用较强,有胃毒作用。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生长发育。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飞虱有较好防治效果,对天敌较安全,综合效应较好。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节最多施药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本品对大白菜、萝卜及薯芋类作物有药害,避免漂移到这些作物上。8、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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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