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3小时降雨,请勿施药。3、一般使用浓度0.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等作用,但无内吸传导作用,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的萝卜、甘蓝、小油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分别为21天,14天和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有毒,在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3、本药剂稀释液不宜放置太久,应现配现用。4、本产品在用后丢弃器具、清洗用水或残液时,切勿污染水源,空瓶勿再作它用,应压烂后土埋。5、不能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对蜜蜂和家蚕高毒,在周围蜂群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7.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1、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大汗、流涎、腹痛、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3、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立即送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用后密封存储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热源。并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保管。2、不能与食品、饮料、食具、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3、贮存运输时小心轻放,不得倒置,并设立危险标志。
4、对农药有过敏史和体弱者避免喷施本品,避免孕妇及哺乳妇女接触本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