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用于大苗(秧龄30天以上)移栽田。水稻移栽后5-7天内(以水稻移栽活棵为准)用药为佳。
2、严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复配的水稻移栽田除草剂,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水稻安全。能有效地防除水稻移栽田的稗草、异型莎草、三棱草、野慈菇、矮慈菇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水稻大苗移栽田使用,禁止在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工厂化育秧、短龄秧苗移栽田和杂交制种田施用。
2、施药后秧苗可能出现抑苗现象,但能很快恢复,不影响秧苗正常生长和最终产量。
3、本品不可在黄瓜、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作物田使用,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开启包装袋时应穿必要的防护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尽量避免皮肤与农药接触及吸入粉尘。开袋时应将袋口尽量接近水面,站在上风处,让粉尘随风吹走。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对皮肤、眼、呼吸道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误食,要催吐,并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运输规定。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