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对水均匀喷雾。
2、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3-5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神经毒剂,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 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间隔期为7天(早稻)或15天(晚稻)每季水稻使用次数不得超过3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蜜源作物花期、鱼塘及桑园附近禁用。
4、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体弱有病者不得接触本品。
5、施药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具,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 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
急救措施:若溅入眼睛、沾附皮肤后,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食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
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
4.本品应“远离儿童和无关人员”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