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适期:防治稻飞虱于低龄若虫初期至高峰期使用,最佳时间1-2龄若虫高峰期;均匀喷雾稻丛中下部。防治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水稻稻飞虱、芹菜蚜虫、菠菜蚜虫、韭菜韭蛆、月季蚜虫。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该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饮料和粮食等物品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