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只能用作相关农药产品的原药,不得直接作农药用于防治对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外观为白色晶状粉末。20℃时在水中溶解度为120克/升。挥发性小,遇强酸碱分解。因本品为原药,不能直接用于防治农作物病害,只有在加入各种助剂配剂成如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等剂型后,方可用于防治农物物病害。 |
注意事项 | 1.开启包装应在通风良好的车间内进行,地面应铺设塑胶或橡胶地板,不得使用铁器,避免产生火花。
2.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直接接触药粉。操作后及时洗手,洗脸。
3.包装的塑料袋衬里,应用碱水洗涤不得乱扔。
4.发生泄漏,则周围设警告标志,工作人员穿化学防护服,戴自给式呼吸器。小心扫起,避免扬尘,收集回收保管,统一销毁。
5.灭火方法:消防人员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使用合适的灭火剂灭火。主要有: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重者引起呼吸循环衰竭。
急救措施:1.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置空气流通处。
2.对误服者进行催吐、洗胃,可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避光处,以防分解失效,储运中远离火源、水源、光源。
2.不得与食物、种子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置于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4.本品不得乱撒、乱扔、乱放,以免污染环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