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黄条跳甲成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有较好的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从而发挥较强的毒杀作用,而当进入温血动物体时,则被在昆虫体内羧酸酯酶水解,因而失去毒性。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最多使用次数:甘蓝10天3次,萝卜10天3次,菠菜8天1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 、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 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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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