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方法:于低龄幼虫期按亩用量兑水50-60升均匀喷雾处理。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辛硫磷复配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对鳞翅目害虫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小油菜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5、本品对黄瓜、菜豆、高粱等作物比较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皮肤: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
3、误服:立即引吐,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4、解毒方法:如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阿托品或解定磷为解毒剂,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禁用吗啡、吩噻嗪、茶硷、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