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菜青虫在成虫产卵高峰后7天左右,幼虫2-3龄期进行防治
2、辛硫磷见光易分解,所以田间使用最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辛硫磷和氰戊菊酯的混配制剂,该产品具有触杀、胃毒、驱避作用。本产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与碱性、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全使用。
3、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禁止在河塘等水源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十字花科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做多使用2次。
4、禁止用于茶树。
5、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手套等,穿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更衣并洗手和洗脸,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皮肤。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与体征:头痛、头昏、无力、恶心、等表现。本产品误服时应以重点抢救有机磷为主。彻底清洗污染部分,经口中毒者用清水彻底漱口并洗胃。对症治疗:人工呼吸、给氧、强心,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类药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安全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