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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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苹果树上的绵蚜,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就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就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理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把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在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4】误服:误服则应立即引吐(清醒时)洗胃、导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2、本品易燃,在贮存和运输中注意防火。远离火源或热源。
3、应存放在儿童和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