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抛秧后3-5天施药,施药时田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此期间只能进水,不能排水。
2.预计 |
产品性能 | 适用于水稻抛秧田(南方)主要用于防治 稗草 、莎草、 鸭舌草、 矮慈菇等一年生杂草,多种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田应耙平,施药必须均匀。水层淹过水稻心叶 飘秧易产生药害。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 、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 洗脸等。
4、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农业技术部门指导下进行。
5、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一次。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 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施过药的田水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需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并催吐。没有专门的解毒药。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