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登记作物为棉花,防治对象棉铃虫,制剂用药量71-100克/亩,使用方法喷雾。
2、在棉花棉铃虫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灭多威原药与辛硫磷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8天。
2、灭多威是高毒农药,只能在我国已经批准登记的作物上使用。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剩余的药液和废液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按有毒化学品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多汗、流涎、呼吸困难等。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中毒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毒。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吗啡。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