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选择在稻飞虱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用药;2、喷雾应均匀周到,用水量要足;打药时要喷到飞虱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通过抑制昆虫的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可用于水稻褐飞虱、灰飞虱和白背飞虱等害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5.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或桑园附近禁用。不应在薯类作物上使用,会产生药害,避免药液飘移到该类作物上。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7.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8.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30天。9.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 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