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可以杀死害虫的卵、幼虫和成虫。用于防治棉花的棉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施药3次。
2.对玉米、高梁、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和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剩余药液和废液应按说明书的要求,按有毒化学品处理。
4.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时后应及时洗水和洗脸。
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辛硫磷、灭多威中毒症状: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以灭多威中毒为主,应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若判断以辛硫磷中毒为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