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害虫初发期货卵孵盛期开始防治,每次施药间隔用药时间选择在傍晚效果更佳。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三重作用,施药后易分解,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毒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也较敏感,因此在十字花科蔬菜使用时请避开上述敏感作物。2、在蚕桑区请先进行试验再使用。应避免污染桑叶、蚕室。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6、本品对鱼类有毒,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7、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8、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9、本品在温室栽培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在其它栽培方式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10、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严重者还会出现呼吸困难和呼吸麻痹等。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用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经口中毒者应立即采取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并携带本包装将病人送医治疗,解毒剂:阿托品或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