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只可用于制剂加工,不能直接用于农作物病害的防治或者其他场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主要作用机制是制剂中砷原子与病菌体内含-SH基的酶发生作用,破坏正常的代谢作用,从而达到保护作物的目的。 |
注意事项 | 1、操作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工作时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并上风处操作。使用后及时更换衣服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
2、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用纸板桶包装,不能用铜铝器皿,开启时注意安全防护,用专用工具小心开启,不要用力多猛,以免药物洒出。不能与硫磺、铜制剂和砷酸铝混用。
4、注意对蜜源作物的影响,鸟类保护期禁用。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操作中泄漏处理
1、断漏源;
2、用砂土和其它不燃性物质隔绝。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为头痛、头晕、心率呼吸加快,血压下降 ,抽搐、循环衰竭,甚至出现呼吸中枢麻痹而死。
急救措施: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重者就医;吸入:将病人移到清新空气处,如果刺激不断发生,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误服: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石灰、硫磺、铜制剂和砷酸铅混放。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且有防渗潮垫,不应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