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进入施药区域。
2、棉花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最多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剂是由拟除虫菊酯和有机磷两类有效成分复配而成,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防治棉花害虫效果较明显。在规定用量下使用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蔬菜上禁止使用。2、本剂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不能在桑园、鱼塘及河流、养蜂场使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避免污染发生中毒。4、喷药时,应尽量避免与药液接触,做好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喷药后,请用肥皂把露在外面的脸、手、和腿洗干净,用清水漱口。5、请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6、用药后的空瓶应妥善安置于安全场所并集中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轻度中毒时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症状。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3、如药液溅入眼中,将眼睑翻开,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如药液溅到皮肤上,应立即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药剂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远离火源,远离儿童。按危险品要求运输。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