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小菜蛾卵孵化期至幼虫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最好在傍晚使用。 2.本品对其他作物安全,但在施药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生物源农药,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其它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害虫取食或接触药剂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甘蓝上3天2次;萝卜7天2次;小油菜5天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蜜源作物区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戴防护服、配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不慎吸入: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误食: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