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适期:在稻纵卷叶螟低龄盛期,每亩用量70-90克,对水60公斤,充分搅拌,均匀喷雾在稻株上。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酸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本品能有效地防治稻纵卷叶螟的危害。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内容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穿保护性衣物,穿防护靴、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防护帽、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条例。
2、本品对蜜蜂、鱼类及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能与铜制剂、碱性制剂、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4、瓜苗(特别是在保护地内)禁用。烟草、白菜、玉米、莴苣敏感,防止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在推荐剂量下,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用药3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严重时剧烈呕吐、腹痛、抽搐、呼吸困难,癫痫样抽搐等。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的发生。误服则立即引吐;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治疗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啶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嗉、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点火源,忽与食品、饮料、粮食及动物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在运输途中防止雨淋、日晒,确保包装无破损。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