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高峰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连用不得超过三次,收割前7天停药,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的杀虫剂,无內吸作用,对棉花中的棉铃虫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密蜂有毒性,不宜于花期使用。
2.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属中等毒,使用本品时,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干净。
4.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敏感,不宜在上述作物中使用。
5.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6.开花植物花期、桑园、蚕室附近禁用。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药剂沾染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水冲洗;
若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可用阿托品或解毒磷解毒。或拨打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急救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远离火源处,避免光线直接照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