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于甘蔗播种后,苗期施药。在甘薯播种或移栽时,条施或穴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丁硫克百威加工而成的低毒类地下害虫处理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等杀虫作用。该产品土壤中持效期较长,可用于防治甘蔗地下害虫、甘薯线虫等。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甘蔗作物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0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用药次数为1次。产品在甘薯播种或移栽时施药1次,甘薯的安全间隔期为80天。
2、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和酸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本品对鸟类毒性较高,使用过程中注意对鸟类的保护,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包装物和施药器械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对蜂和家蚕高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接触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呼吸困难等。
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即请医生诊治。若眼睛接触到本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皮肤接触到本品: 脱除受污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误服本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用阿托品解毒,但不可用有机磷解毒剂,禁用解磷定,吗啡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