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水稻飞虱若虫1-2龄始盛期开始施药,兑水均匀喷雾处理。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对害虫杀伤力较强,施药后24小时即可见效,防治水稻飞虱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田间应保水5-7天,于害虫低龄幼虫盛期开始施药。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本品对白菜、萝卜、薯类作物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6.本品用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治疗: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异丙威中毒为主,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