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白色到淡黄色粉末,溶于丙酮、氯仿、二氯甲烷、乙醚和甲苯等有机溶剂,微溶于水。在常温和自然光下较稳定。闪点:165℃(开杯);151℃(闭杯)。广泛防治禾谷类作物、柑桔、棉花、果树、葡萄、观赏植物和蔬菜上的鞘翅目、同翅目、双翅目、半翅目、同翅目、鳞翅目和直翅目等叶面害虫。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开启包装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戴眼镜、口罩,穿胶鞋,避免吸入药品。开启使用后的包装废弃物不可作他用,也不能随意抛弃,应予深埋或焚烧。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工作服不要带到非作业场所,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泄漏处理: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砂土吸收,铲入提桶,倒至空旷地方深埋。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如工作区着火,可采用的灭火方法:泡沫、干粉、砂土。同时应疏散区域与灭火无关人员。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抛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误服中毒,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可洗胃,不能催吐。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就医。眼睛接触:拉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请将本药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摸不及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