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进行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本品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铜制剂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使用过程中须穿保护性衣物、穿防护靴、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防护帽,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条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以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晕、乏力、呕吐、视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症状。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就医。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和肥皂水冲洗。2.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3.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就医。5.如不慎误服,可服用阿托品,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