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危害高峰期期施药,每亩兑水50公斤,均匀透彻喷雾于叶片的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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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用杀虫剂,富含高渗透剂肉桂氮卓酮,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有较强的渗透性、并对害虫有很强的击倒力。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甘蓝5天4次,萝卜7天3次,油菜14天2次。
2.施药应在傍晚或阴天,以延长药效期。
3.本品为有机磷农药,杀虫机理单一,为延缓菜青虫抗药性,建议与其他
作用机理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
4.本品不要与强酸或强碱性物质混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
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该药对黄瓜、菜豆、甜菜敏感,使用时应避免漂移产生药害。
8.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如药液溅于皮肤,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药液溅于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吐)。
急救措施: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