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低龄若虫发生期施药进行防治,喷雾要均匀彻底。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1.本品具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或取食后,中枢神经会立即被麻痹,在虫体免疫系统尚未启动可被杀死。2.本品不受低温影响,春秋两季使用同样有效。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
4.本品对鱼类、蚕有毒,不可污染水井、池塘、水源和桑园,
5.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7.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8. 建议与非菊酯类农药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和恶心呕吐等症状。
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经口中毒者可洗胃,不能催吐,携带本包装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