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纵卷叶螟、纹枯病混发期,每亩兑水50~70公斤粗喷雾。
2.本品长期贮存后若有结块,先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中等毒杀虫剂,防治水稻纹枯病、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生长周期内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保持稻田水深3~6厘米。
3.本品对家蚕有毒,使用时应特别注意。
4.本品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较敏感,使用时应特别注意。
5.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施药后,禁止将稻田里的水向河塘排放,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菌)剂轮换使用。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杀虫单: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
急救治疗: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泄漏及包装物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