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包衣前将种衣剂充分摇匀,药种比1:50-60,可机械包衣或人工包衣,种子包衣后药剂阴干成膜后即可播种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大豆种子包衣剂,能防治大豆苗期根腐病和金针虫、蝼蛄、地老虎等地下害虫。 |
注意事项 | 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1、本制剂为固定剂型,不能加水稀释或添加其它农药、化肥,严禁喷雾使用。
2、包衣要严格管理,远离食物、饲料,严格避免儿童、禽畜接触;包衣时要戴好口罩、橡胶手套,穿好防护服,不得吸烟、进食,用后要及时用肥皂清洗手、脸和裸露的皮肤,换洗衣物。
3、产品对人类、动物及水生生物高毒,包衣时要远离水源、鱼塘。
4、使用后包装物应妥善安置,不应随意丢弃。
5、用药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则。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如误服中毒应不能催吐,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皮下注射2毫克阿托品,根据临床反应情况继续注射,直至出现阿托品反应症状。不可用解磷毒解毒药。如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沾到皮肤上应立刻用肥皂水清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并防止受冻。
2、本品高毒贮存时要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存。
3、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存。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