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虫害发生初期施药,在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最佳,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后有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具有击倒力较强、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等优点。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2.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