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害虫始盛期施药效果更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规定人畜允许进入 |
产品性能 | 该产品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一定的熏蒸作用的杀虫剂。 |
注意事项 | 1.氧乐果不得用于甘蓝、柑橘树病虫害的防治。本品属有毒制剂,施药时要佩戴防护用品,施药后及时用清水冲洗,施药时不要抽烟、饮食。2.正确按照规定的作物和使用剂量进行施药,以免产生药害。3.大风天气不要施药,以免漂移。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6.对鱼、蜂、天敌具有毒,土中半衰期15天,淋渗可能性很小。蜜源作物花期、蜂房、蚕室及鱼塘等水产养殖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2.如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皮肤污染者用肥皂或清水冲洗,误食或吸入中毒者,进行催吐或洗胃,服用解磷定、阿托品。3.中毒急救电话:0359-4098728。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属有毒制剂,应派专人专库保管,远离儿童并加锁。
2.本品为易燃物品,应远离火源,阴凉通风处存放。
3.不可与食物、饲料、饮料、粮食等同储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