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棉花棉铃虫:施药时期一般在棉花花铃期,棉田棉铃虫卵孵盛期至幼虫1-3龄,每亩兑水50千克进行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杀虫剂。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杀鳞翅目害虫卵活性高,对以氧化代谢为解毒机制的抗性害虫品系亦具有较高的杀虫活力。可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和十字花科蔬菜的甜菜夜蛾。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
2.为了防止棉铃虫在短时间内对该药剂产生抗药性,应注意避免连续使用该药或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3.本品对蚜虫、螨类、蓟马等刺吸式口器害虫作用不显著;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分解失效。
4.本品对鱼和家禽毒性大,使用时应注意对水源的污染,并远离家禽。
5.配药时应戴手套、面罩或护目镜,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喷药时应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喷药后,应立即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用强碱将作业服及用具洗净。
6.施药时要注意尽量不要露出皮肤和眼睛,不要吸烟和进食。
7.包装袋用后焚烧或深埋。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2.如误服,要立即饮用食盐水或肥皂水后吐出,直至吐出液变透明,同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请医生诊治,用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在储运过程中,必须严防潮湿、日晒、雨淋,存放阴凉通风干燥处,注意防火,远离火源。
2.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