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4次,安全间隔期21天。2、防治棉花棉铃虫时务必喷透、喷匀叶片。 3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用于棉花棉铃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家蚕有毒,使用时不得靠近蚕室,产品及包装不得置于蚕室内。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鸟类保护区禁用。 4、本品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用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防止吸入雾液,不要让药液沾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及时携标签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备有灭火器材。2、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3、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4、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