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防治,均匀喷雾。
2、本品不应在薯类作物上使用,施药时应避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在稻飞虱发生盛期使用,对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
4、本品对鱼、家蚕、蜜蜂有毒,使用时应远离蜂源、蚕室等地区。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多汗、视力模糊、呼吸困难等。
急救:如本品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可用阿托品;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不应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