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30天左右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渗透性较强。防治水稻二化螟效果显著。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用药。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混用。4.喷药时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施药时站在上风头,喷后及时清洗手、脸,防护用品妥善储存。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7.在喷施药剂后,应当设立警示标志,人、畜不得在施药后24小时内进入。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中毒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