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保护地黄瓜霜霉病发病前期至发病高峰期,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4次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氯类农药。能与真菌细胞中的3-磷酸甘油醛脱氢酶中的半胱氨酸的蛋白质结合,破坏细胞的新陈代谢而丧失生命力。其主要作用是预防真菌侵染,没有内吸传导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作物上的霜霉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黄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本品为有机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
5、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施药期间在大棚出入口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人畜误入中毒。
6、本品在大风天勿施用。点燃本品时如发生明火,应立即吹灭,都发烟后,人立即撤出棚室。
7、本品与杀螟硫磷混用,桃树易发生药害;与炔螨特、三环锡等混用,茶树会产生药害。 |
中毒急救措施 | 无全身中毒报道。皮肤、眼粘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 消退较慢。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误服立即催吐,洗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阴凉、通风、防潮处,避免重压,贮存温度不能超过30℃。远离火源。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