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对苗瘟、叶瘟,在水稻发病初期,用药一次,视病情,七天再用药一次;对穗颈瘟应在破口期和齐穗期各喷一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异稻瘟净和稻瘟灵制成,是一种混合配制而成的有机磷杀菌剂。通过抑制稻瘟病菌乙酰氨基葡萄糖的聚合,使组成细胞壁的壳质无法形成,阻止菌体的正常发育,从而对水稻起到保护和治疗作用。在两者复配共同作用下,本品对水稻的稻瘟病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对鱼类有毒,施过药的田水不可排入鱼塘。
3、异稻瘟净是棉花脱叶剂,在邻近棉地用时应加以注意避免飘移。在喷雾不匀、浓度过高的情况下会产生药害,请注意用药。
4、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5、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戴口罩、防护罩、手套等。施药时不得进食和抽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皮肤和衣服。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为呕吐、头痛、头晕、恶心、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昏迷、抽搐、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治疗: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但必须在病人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带标签及时去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