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敌百虫原药和助剂配制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对于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玉米、高粱、豆类等作物对本品较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残剩药剂及瓶子应妥善处理,远离水源,以免污染环境。禁止在河流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4.药剂稀释液不宜设置过久,应现配现用。
5.最佳施药期在幼虫2-3龄期用药。
6.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7.本品对蜂、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人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血压升高、肺水肿、昏迷等症状,个别病人还可引起迟发性神经中毒和心肌损害。
2.如药液溅到皮肤上,要用肥皂和清水洗净;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请饮用大量清水引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医治疗,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解毒治疗以阿托品类药物为主,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要彻底、忌用碱性溶液洗胃和冲洗皮肤,可用高锰酸钾溶液或清水。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保管时,应存在阴凉、干燥处,并注意防火;应贮放于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饲料、食品和日用品混放;远离热源、火种;运输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